买方交易指南
1)用户注册:买方用户登陆陕钢集团主页后,点击免费注册,根据表格内容详细填写全部内容,平台审核后将自动发送密码短信,用户登陆后修改密码,注册即成功。
2)浏览资源: 平台首页即有“现货资源”供用户筛选、选购。
3)资源分类: 申请者须先在本中心交易网站上进行会员注册,提交相关信息。然后须填写本中心制发的《入市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交易员授权委托书;
4)购物车选购: 用户选购资源时,资源会自动加入购物车。购物车中的同一提货地点、同一品种大类的资源可以合并生成合同,并合并付款。
5)经销模式: 买方需注意“经销模式”中分为不可议价及可洽谈两种模式,不可议价的资源将直接生成合同,可洽谈的资源请点击“我要议价”选项,议价成功后生成合同。
6)支付货款: 支持“线下支付”和“在线支付”。在线支付时,卖方可即时收到货款,买方即可在合同中生成提单。线下支付时,买方须督促卖方在查收货款后,及时上线做“收款确认”,之后,买方才能在合同中生成提单。
7)提单提货: 当卖方做出确认收款动作后,根据合同内容将生成提单。提单的生成分为“买方自提” →买方生成提单、“卖方配送” →卖方生成提单两种情况。提单生成后,需生成提单方维护司机身份信息,司机在仓库自动验单机验证身份,取得提单和验证码后提货。
8)线下售后服务: 根据实际出库数量,买卖双方进行尾款结算,卖方根据买方需求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单,同时卖方根据买方要求按时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卖方交易指南
仅支持已建立陕钢集团电商平台且关联到陕钢集团的卖方平台在线销售。
1)建立平台:卖方与陕钢集团签订正规平台建设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具体内容,陕钢集团负责建立卖方客户电子商务平台。
2)交易规则: 卖方需向陕钢集团提供完整的卖方电子商务交易规则,提供切实可行、有竞争优势的销售政策。
3)人员权限: 为使得电子平台顺利运行且提高卖方商业机密的保密程度,卖方根据自身规定的员工级别设定不同的人员权限。
4)资源导入: 卖方需登录卖家中心→我要挂牌→资源导入界面,通过下载模板导入资源。卖方需注意,资源导入时分为“可拆分资源”及“不可拆分资源”两种情况。
5)资源挂牌: 卖方操作卖家中心→我要挂牌→资源上架后,进入资源挂牌界面,进行资源价格维护及资源议价区间维护后,点击保存价格,点击挂牌。
6)议价管理: 在我是卖家→我的交易→议价管理界面中,卖方有权规定自身产品是否可以议价,可议价的商品卖方需规定合理议价区间。在议价区间内,买卖双方可进行系统自动议价,也可进行人工互动议价。超出系统登记的议价空间价格则被拒绝交易。
7)订立合同: 买卖双方根据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可议价的资源,双方公平有效的进行洽谈。确定意向后,双方在电子平台上签订合同。卖方进入首页会员中心→卖家中心→我的交易→我的合同界面中查询、管理合同。
8)收款确认: 卖方需在签订合同后及收到买方付款通知后,及时进行货款查账,确认货款到账后,卖方及时在“我的合同”界面中点击“收款确认”以便买方办理提货手续。
9)实提维护: 卖方需在卖家中心→我的交易→我的提单→出库量维护界面中,根据实际提货情况进行数量与重量的维护,以方便买卖双方最终结算。
10)线下售后服务: 卖方需根据实际提货情况对买方进行最终结算,同时卖方需根据买方要求,及时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时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买家交易规则
1) 总则
1.1 本规则适用于陕钢集团平台(网址:http://47.93.82.141:8001)(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钢材产品的购销业务。
1.2 除平台公告特殊说明外,平台每天24小时对外开放,买家可以在任意时间在平台上查询资源、合同配款及生成、打印货物清单等操作,但交易功能仅在交易时间内开放。
1.3)交易时间:
1.3.1平台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买方会员通过平台直接与卖方平台进行交易的,交易时间由卖方自主决定。 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因素影响交易正常进行时,平台有权做出推迟交易时间、提前结束交易、暂停交易等决定,以有效地防范风险。一般情况下,做出上述决定应提前公告。
1.3.2所有挂牌资源仅在平台交易时间或卖家平台设置的交易时间内可被购买;非交易时间内,所有挂牌资源仅供浏览,不可以被购买。
1.3.3每日16:31——次日8:59时间段内为闭市时间,所有挂牌资源均不可以被购买。
1.3.4每日16:30以后生成的订单,付款期限自动延后1个工作日。
1.3.5卖家设置的交易时间对卖家挂牌的所有资源生效。
1.3.6其他关于交易时间的特殊规定,以平台公告为准。
1.4) 买家同意并接受《卖家交易规则》中与买家有关的条款。
2) 常用语释义
2.1 挂牌资源:卖家在平台上公开投放的可订货钢材产品资源。
2.2 交割库:指卖家在平台上挂牌出售的钢材产品存放或将要存放的具体地点,需具备相关仓储资质。
2.3 交易规则:指平台根据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市场行情、平台整体规划及相关要求、平台现有功能等因素制订的交易规范,包括相关定义或名词解释、交易流程、违约责任等。卖家在平台上投放挂牌资源时,平台默认的交易规则为《卖家交易规则》和《买家交易规则》。同一时期内平台可能存在一种或几种有效的交易规则,会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用的交易规则,并受该交易规则的约束。
2.4服务指南:指平台根据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市场行情、平台整体规划及相关要求、平台现有功能等因素,为提高会员使用平台的效率、更充分发挥平台功能、进一步明确相关交易细节而设置的说明性资料和相关操作规范。平台有权对服务指南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新增、修订、废止等操作,具体内容以平台公告为准。
2.5平台公告:指平台根据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市场行情、平台整体规划及相关要求、平台现有功能等因素,针对本协议、交易规则、服务指南及其他与平台运营有关的情形做出的公示说明。
2.6合同:指平台根据标的物种类,自动生成的钢材产品买卖合同。卖家与平台间的买卖合同被称为钢材产品销售合同,卖家与买家、平台与买家间的买卖合同被称为钢材产品采购合同。重庆陕钢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表平台签订合同。
2.7规则冲突:同一时间节点,交易规则、服务指南、平台公告、合同内容不一致的,按下列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效力:
2.7.1 平台公告;
2.7.2 合同;
2.7.3 服务指南;
2.7.4 交易规则。
2.8 监管机构:指与平台签署监管协议、对挂牌资源提供监管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2.9 第三方支付平台:指与平台签署协议,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机构。
2.10购物车:用于存放买家拟订购资源,可以存放单个或多个捆包。
2.11不可议:指卖家将挂牌资源价格设为固定价的定价方式。
2.12可议:指买家可针对已放入购物车内的同一批次资源同时进行议价,议价期间该批次资源不被锁定。
2.13提单:由陕钢集团平台自助提货机打出的供买家提货使用的纸质凭证。
3) 生成合同、支付
3.1查询资源:买家可以在平台上根据各种条件详细查询资源信息,在交易时间以外,买家只能查询信息,不能购买。
3.2放入购物车:买家可以按捆包选择,放入购物车。同一件货物,可以被多个买家选入购物车,不形成冲突。买家在购物车环节,可以随意删除或添加捆包。
3.3 生成合同:买家对购物车内拟采购挂牌资源的全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生成合同”,生成的钢材产品采购合同即刻生效。买家可自行打印采购合同。平台自动按平台规定的合同模板生成合法有效的电子文本合同,合同双方为卖家及买家或平台及买家。该合同在平台中留存,双方无需再签订书面合同。若由于买家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买家将承担违约责任。
3.4买家须在合同生成当日支付货款,即最迟应于合同生成次日00:00:00前完成支付,若买家逾期支付,平台将自动撤销该合同。
3.5若由于买家的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将由买家承担违约责任。
4提货管理
4.1买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查询待提货物。一份提货单号上可以对应一个或多个合同。
4.2提单仅限用于提取平台指定货物的功能,无其它用途。对于物权凭证功能、金融票据服务及其他担保服务等平台保留最终解释权。除真实有效的提单为买家提取平台指定货物的凭证,任何人不得复印或篡改。被复印或篡改后的提单无效。
4.3平台禁止提单的转让或质押,擅自转让或质押的行为无效,若买家或第三人将该提单用于其它用途,平台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责任和义务。
4.4买家提货之前,需在平台上维护相应提货人信息,提货人凭提单向仓库申请提货。
4.5 提货人提货时必须出示纸质提货单及提货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提货车辆的有效证件(行驶证),由仓库确认并记录后才能提货。
5) 其他约定
5.1 买家在非交易时间内生成的合同,平台将自动予以撤销。
5.2因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3除有特殊说明,本规则所说的“日”均为日历日,为当日00:00:00至23:59:59,且遇节假日不顺延。
5.4发生纠纷时,买卖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卖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5本规则自买家注册时点击“完成注册”即生效,平台将保留最终解释权。
卖家交易规则
本版《卖家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是您与陕西省陕钢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销售钢材产品所订立的契约。请您仔细阅读本规则,您点击“完成注册”按钮后,本规则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 卖家的责任和义务
1.1 本规则适用于陕钢集团平台(网址http://47.93.82.141:8001)(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钢材产品的销售业务。
1.2 卖家须按照本平台的相关规则进行可销售资源的挂牌和撤牌。卖家可在任意时间进行挂牌和撤牌的操作,挂牌和撤牌的时间若有变化,以本平台网站公告为准。
1.3 卖家必须保证所有上传至平台上可销售资源信息的真实性,包括产品的捆包号、名称、数量、质量、价格、供货技术标准、存放仓库等等,并能提供产品的质保书或质量说明书。
1.4卖家须使用平台运营方提供的技术手段验证提单有效性。
1.5卖家应确保用户提货的顺利进行。用户如有代运需求,卖家有义务给予支持,运输费用由用户直接和卖家确认和结算。
1.6卖家授权平台进行资源挂牌操作至该资源被客户买下生成采购合同期间对其货物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查验货物真实性、验证货主等。
1.7卖家同意并接受《买家交易规则》中与卖家有关的条款。
2)销售合同、合同基价、结算付款、发票
2.2 销售合同:买方在平台上购买了卖家提供的资源后,平台自动生成卖家与平台的购销合同。
2.3 卖家可自行打印销售合同。平台自动按平台规定的合同模板生成合法有效的电子文本合同,合同双方为平台及卖家。该合同在平台中留存,双方无需再签订书面合同。若由于卖家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卖家将承担违约责任。
2.4卖家与平台间的货款结算两种方式:线下付款和线上付款。线下付款由平台业务员发起申请,通过网银等方式付款给卖家。线上付款由系统自动生成付款数据,通过预付款或信用金等方式给卖家。具体付款方式根据平台与卖家的相关协议确定。
2.5卖家应于每月月末前,向平台开出本月实际发生已卖资源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其他约定
3.1 因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2 发生纠纷时,买卖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卖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3 本规则自卖家注册时点击“完成注册”即生效,平台将保留最终解释权。
陕钢集团用户注册协议
本协议是您与陕钢集团平台(简称"本平台",网址:http://47.93.82.141:8001)所有者(以下简称为"陕钢集团")之间就陕钢集团平台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请您仔细阅读本注册协议,您点击"同意并继续"按钮后,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1条 本平台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1.1本平台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陕钢集团所有。用户同意所有注册协议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本平台的正式用户。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1.2用户点击同意本协议的,即视为用户确认自己具有享受本平台服务、下单购物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3如果您在18周岁以下,您只能在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使用本平台。
1.4陕钢集团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施行之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自决定拒绝服务、关闭用户账户、清除或编辑内容或取消订单的权利。
第2条 本平台服务
2.1陕钢集团通过互联网依法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等服务,用户在完全同意本协议及本平台规定的情况下,方有权使用本平台的相关服务。
2.2用户必须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和承担如下开支:(1)上网设备,包括并不限于电脑或者其他上网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2)上网开支,包括并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第3条 用户信息
3.1用户应自行诚信向本平台提供注册资料,用户同意其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用户注册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其注册资料。如果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用户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陕钢集团保留终止用户使用陕钢集团各项服务的权利。
3.2用户在本平台进行浏览、下单购物等活动时,涉及用户真实姓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隐私信息的,本平台将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用户的授权或法律另有规定,本平台不会向外界披露用户隐私信息。
3.3用户注册成功后,将产生用户名和密码等账户信息,您可以根据本平台规定改变您的密码。用户应谨慎合理的保存、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本平台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4用户同意,陕钢集团拥有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向在本平台注册、购物用户、收货人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等告知信息的权利。
3.5用户不得将在本平台注册获得的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3.6用户同意,陕钢集团有权使用用户的注册信息、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录进入用户的注册账户,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等。
第4条 用户依法言行义务
本协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用户同意严格遵守以下义务:
(1)不得传输或发表: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的言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2)从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3)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4)不得干扰本平台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本平台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
(5)不得传输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
(6)不得传输或发表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资料或言论;
(7)不得教唆他人从事本条所禁止的行为;
(8)不得利用在本平台注册的账户进行牟利性经营活动;
(9)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合法权利的内容;
用户应不时关注并遵守本平台不时公布或修改的各类合法规则规定。 本平台保有删除站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用户的权利。 若用户未遵守以上规定的,本平台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用户帐号等措施。用户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第5条 商品信息
本平台上的商品价格、数量、是否有货等商品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本平台不作特别通知。由于平台上商品信息的数量极其庞大,虽然本平台会尽最大努力保证您所浏览商品信息的准确性,但由于众所周知的互联网技术因素等客观原因存在,本平台网页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您知悉并理解。 为表述便利,商品和服务简称为"商品"或"货物"。第6条 订单
6.1在您下订单时,请您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收货人与用户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视为用户的行为和意思表示,用户应对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6.2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双方约定如下:本站展示的商品和价格等信息仅仅是陕钢集团或钢材销售方的要约邀请,您下单时须填写您希望购买的商品数量、企业名称、提货方式、开票地址等内容;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仅是您向陕钢集团或钢材销售方发出的合同要约;陕钢集团或钢材销售方收到您的订单信息后,并收到您的打款及提货函后,即视为您与陕钢集团或钢材销售方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
6.3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的因素的影响,本平台无法保证您提交的订单信息中希望购买的商品都会有货;如您拟购买的商品,发生缺货,您有权取消订单。
第7条 配送
7.1在您完成支付且销售方确认收款后,可选择由销售方提供物流服务,或选择由您自行填写提货信息。
7.2在提货函经过销售方审核通过后,即可根据购销合同约定及提货函预留信息,到指定仓库进行提货,因如下情况造成无法提货等,陕钢集团及钢材销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提供的提货信息不详细或错误等原因导致的;
(2)情势变更因素导致的;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例如: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突发战争等。
第8条 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条款
8.1用户一旦接受本协议,即表明该用户主动将其在任何时间段在本平台发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评价、客户咨询、各类话题文章等信息内容)的财产性权利等任何可转让的权利,如著作权财产权(包括并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全部独家且不可撤销地转让给陕钢集团所有,用户同意陕钢集团有权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
8.2本协议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条文序号依照2011年版著作权法确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著作财产权等权利转让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在陕钢集团平台上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等内容形成于本协议订立前还是本协议订立后。
8.3用户同意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条款,承诺不将已发表于本平台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主体以任何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各类平台、媒体上使用)。
8.4陕钢集团是本平台的制作者,拥有此平台内容及资源的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有权不时地对本协议及本平台的内容进行修改,并在本平台张贴,无须另行通知用户。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范围内,陕钢集团对本协议及本平台内容拥有解释权。
8.5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未经陕钢集团明确的特别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地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引用、链接、抓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平台的信息内容,否则,陕钢集团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8.6本平台所刊登的资料信息(诸如文字、图表、标识、按钮图标、图像、声音文件片段、数字下载、数据编辑和软件),均是陕钢集团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本平台上所有内容的汇编是陕钢集团的排他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本平台上所有软件都是陕钢集团或其关联公司或其软件供应商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
第9条 责任限制及不承诺担保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本平台及其所包含的或以其它方式通过本平台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均是在"按现状"和"按现有"的基础上提供的。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陕钢集团不对本平台的运营及其包含在本平台上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陕钢集团不担保本平台所包含的或以其它方式通过本平台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其服务器或从本平台发出的电子信件、信息没有病毒或其他有害成分。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本平台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平台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陕钢集团会合理地尽力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第10条 协议更新及用户关注义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平台运营需要,陕钢集团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被张贴在本平台上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用户可随时登录查阅最新协议;用户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协议及平台公告。如用户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可以且应立即停止接受陕钢集团平台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的,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陕钢集团建议您在使用本平台之前阅读本协议及本平台的公告。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11条 法律管辖和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有效条款继续有效。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12条 其他
12.1陕钢集团平台所有者是指在政府部门依法许可或备案的陕钢集团平台经营主体。
12.2陕钢集团尊重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本协议及本平台上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等其他内容,均是为了更好的、更加便利的为用户和消费者提供服务。本平台欢迎用户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陕钢集团将虚心接受并适时修改本协议及本平台上的各类规则。
12.3您点击本协议下方的"同意并继续"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禹龙云店挂牌交易下单流程
1)登录禹龙云商平台:http://www.yulong-ys.com/
2)进入禹龙云店: 您登录禹龙云商平台后,点击“禹龙云店”中对应店铺,或点击平台上端“销售中心”
3)买家下单: 买家点击对应店铺后进入交易平台,根据需求通过规格、材质、地区等筛选项搜索所需资源,选择对应资源及数量,点击“下单”;或点击“下一页”进行搜索所需资源,针对您所需资源,点击“下单”。
4)查看购物车: 您下单成功后系统会弹出提示界面“商品已成功添加至购物车”,点击“查看购物车”
5)生成合同:
进入购物车后,您选择购物车中对应资源,选择对应账户标识,完善对应收货信息时,存在配送、自提两种情况。
(1)当您需求为厂家配送时,选择对应包到资源,开票类型为“一票结”、运输方式选择“汽运”、提货方式选择“配送”、收货人以及收货地址按您需求进行填写。
(2)当您需求为自提时,选择对应自提资源,开票类型选择“一票结”、运输方式选择“汽运或火运”、提货方式选择“自提”、收货人以及收货地址按您需求进行填写,其中备注栏您需填写自提车号并联系司机注册禹龙云商平台,以备司机后期进行提货。
6)查看订单: 登录买家账户,点击“会员中心”、点击“订单管理”,通过筛选项可查看到下单成功资源。
用户注册指南
1)登录禹龙云商平台:http://www.yulong-ys.com/
2)进入禹龙云商首页后,点击页面上方会员注册(或右方注册)按钮
3)选择公司注册
4)在注册界面第一页按要求填写 登录账号、登录密码、确认密码等相关信息,输入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在输入框内填写获取到的验证码;然后根据业务性质选择相应平台买方/卖方,可选择单一平台,也可选择多个平台;
5)点击下一步,填写公司相关信息
6)上传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图片(授权书可选择模板下载,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确认上传图片所识别的内容是否正确,并按要求填写其他信息。
7)完成信息填写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注册协议》”,点击提交注册;
8)确认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确定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9)等待平台审核,平台注册流程演示结束。